为进一步加强培训学院教职工出国(境)管理工作,根据文件要求,4月17日,培训学院召开出国(境)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,本次会议主要围绕学习《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(境)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闽交院人【2015】23号)及《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(境)管理补充规定》(闽交院人【2017】57号)文件精神。院长刘群勇主持会议,培训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。
会议强调,一是要服从组织管理,培训学院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关于出国(境)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我院出国(境)管理规定;二是由办公室负责培训学院教职工出国(境)管理工作;三是要从严管理证照,确保有档可寻;四是要从严审批流程,对手续不齐全、不符合管理规定的,一律不予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