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闽交院教〔2017〕105号)相关规定,经核查,以下4名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,超过两周未到校办理注册手续,且无正当理由。
学生名单如下:郭皓、陈显达、林以智、肖敏
上述学生的行为已违反学籍管理规定。经研究,决定对郭皓、陈显达、林以智、肖敏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。学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通知或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,向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培训学院继续继续教育部提出书面申诉。
联系电话:0591-83511761(孟老师)
特此通知。
培训学院
2023年6月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