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对郭皓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通知

发布者:培训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6-08浏览次数:13


根据《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闽交院教〔2017105号)相关规定,经核查,以下4名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,超过两周未到校办理注册手续,且无正当理由。

学生名单如下:郭皓陈显达林以智肖敏

上述学生的行为已违反学籍管理规定。经研究,决定对郭皓、陈显达、林以智、肖敏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。学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通知或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,向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培训学院继续继续教育部提出书面申诉。

联系电话:0591-83511761(孟老师)

特此通知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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